【聚焦】县委书记讲话 检察长讲解 黄龙县召开公益诉讼宣传大会
黄龙召开公益诉讼宣传大会
10月26日上午,黄龙县召开公益诉讼宣传大会。县委书记王云祥,人大主任赵来喜,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富荣,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利荣,县委常委高延清,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古浪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江宏,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任云以及全县在家县直机关副科级以上5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江宏主持会议。
会上,黄龙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武荣所做了题为《保护公共利益共建美好黄龙》的公益诉讼专题讲解,从公益诉讼的概念、公益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的发展历史、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意义、检察公益诉讼的分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步骤、对检察建议的认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讲解全面具体,思路清晰,使与会人员对公益诉讼制度有了细致的了解,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会议还向11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颁发了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书。
何武荣检察长做公益诉讼专题讲解
颁发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书
听取完讲解和颁发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书后,县委书记王云祥对黄龙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谈到,通过这次公益诉讼宣传大会,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他就行政机关如何配合开展好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县行政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要始终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要结合黄龙实际,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积极尽职履责,在服务大局中推动工作;三是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勇于纠错。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机关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要求,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起诉不是最终目的,根本目的还是促进依法行政,有效保护公益,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与检察院多沟通,多商议,积极配合,积极整改,勇于纠错,确保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四是人大政府等机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县委、人大、政府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把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公益诉讼观察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为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做好公益诉讼的宣传员,更要成为公共利益的保护员。黄龙县委、县政府将会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健康发展提供坚强领导,并给予大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确保黄龙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
县委书记王云祥讲话
最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江宏就落实公益诉讼宣传大会会议精神,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深度和广度上全面理解王书记讲话精神,要以这次大会为动力,强化检察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正确分析形势,创新工作思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配合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整治破坏生态环境、损毁资源等违法行为方面形成合力,服务“美丽黄龙”建设。二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公益诉讼再上新台阶。三是明确任务,重点突破。全面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坚持创新,突出重点,努力实现“七个突破”。
公益诉讼宣传大会的召开,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黄龙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肯定了黄龙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的积极成果,黄龙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密与行政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厘清权力使用界限,扛好责任担当强化诉前程序运用,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效,积极形成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强大合力。
作者 | 高亚丽
编辑 | 张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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